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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在“第十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荣获佳绩

日期:2023/12/30 19:06:14       点击数:

 

12月25-26日,第十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在安徽芜湖举办,我院副院长张亚飞及获奖学生代表参加了论坛。中部崛起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由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等6个省级法学会共同主办。本次论坛来自上述六省的130余名法律工作者,聚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助推中部崛起”,进行了研讨交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董桂文在开幕式致辞;安徽省芜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丰秀芳在开幕式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吕兴焕宣读获奖名单。

在论坛的征文活动中,学院2022级法学硕士齐康与其导师郗伟明教授合作撰写的论文《论新业态领域风险防控的法治路径》荣获一等奖,2022级法学硕士李竹可、樊增辉合作完成的论文《诉源治理视域下住宅车位(库)确权纠纷检视:困境根源、学理再叙和路径重塑》和2022级法学硕士郝彤彤的论文《新时代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荣获二等奖,2022级法律(非法学)硕士姬静茹的论文《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规制路径探析》荣获三等奖。2022级博士研究生靳彤彤、2023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高玮荣、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获优秀奖。学院获第十六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征文“优秀组织奖”。

在论坛上,齐康同学就其论文进行交流发言。他从新业态的形成过程与积极意义、新业态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展开,提出在当前国家大力促进新业态领域发展的背景下,从法律法规完善建设、监管机制构建联动、防范机制和治理模式的建设更新及社会责任、认知观念四个方面完善新业态领域风险防控的法治路径。

李竹可、樊增辉二位同学的论文指出,《民法典》延续了《物权法》关于住宅车位(库)限制条件,对司法实践中车位(库)纠纷问题稍显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权属界定分歧也导致车位(库)产权确权登记长期面临法律空白,故完善住宅车库登记法律制度对于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立法上推动涉房地产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大有助益。通过对比和借鉴域外法的相关规定,推进小区住宅车位(库)作为独立物进行权属登记,从合同约定与区分所有说对车位(库)权属进行产权界定,依据土地使用权的不同,提出确立车位(库)登记制度机制来化解住宅小区地下车位权属纠纷。

郝彤彤同学在其论文中提出,农村治理法治化应当是指在“三治融合”思想指导下,以自治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依托,在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等多方主体的参与下以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新时代背景下农村治理的现状主要包括三方面:法治思维缺失、法治教育薄弱、治理模式单一且落后;提出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探索解决路径,宏观层面应当将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核心力量。微观层面应当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引领乡村治理。“三治融合”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到农村治理体系中,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乡村治理的前提。

姬静茹同学的论文提出,将平台自我优待行为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新的行为类型予以规制具有必要性。事前对构成必需基础设施的平台实施分类规制,引入行为清单制度;建立平台规则互联互通机制,打破平台实施自我优待行为的任意性,确保实现对平台的常态化监管。事后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作为对反垄断法的解释和扩充。在实施细则中列举式规定平台自我优待的不同行为类型,以《反垄断法》第22条作为兜底条款,适用于无法落入传统垄断行为的自我优待行为。

本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共征集论文2149篇,经终评委员会认真审阅,确定拟获奖论文80篇,其中一等奖9篇,二等奖23篇,三等奖48篇。我院积极组织学生投稿参加区域法治征文活动并获得佳绩,充分体现了我院拓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创造研究生学术交流机会,展现了我院研究生严谨的学术精神和当代研究生务实求真的精神风貌。

获奖论文凝聚着各位同学与指导老师的积极配合,彰显着各位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探索与思考,也体现了良好的法学专业素养。各位获奖同学也表示将以此次荣誉为激励,继续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在学术上持续深化,继续为我院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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